意見強調,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三個“相結合”。一是與農田布局建設相結合,全面落實國家主體功能區戰略,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大力推進土地綜合整治,科學、有序開發耕地后備資源。二是與黑土地保護利用相結合,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優化配置工程措施、農藝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強退耕還林、溝道防治等綜合治理,構建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體系。三是與農田監管相結合,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形成耕地保護監管“一張圖”,建立政府主要領導和村委會主任負責的縣鄉村三級聯動全覆蓋的耕地保護網格化監管體系。
意見明確,堅持上下聯動,設置五級田長。構建省市縣鄉村五級責任明確、治理有效、監管到位、獎懲分明的“田長制”制度體系。省市縣三級設總田長和副總田長。總田長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對本轄區內“田長制”工作負總責,統籌本轄區農田布局、保護、建設、利用和監管工作;副總田長由黨委分管農村工作的負責同志與政府分管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的負責同志擔任,對“田長制”建立、推行、督導、考核等工作負分管責任。鄉村兩級設田長。由鄉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村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擔任。鄉級田長對本轄區內“田長制”工作負直接責任,將農田布局、保護、建設、利用和監管工作落實到位;村級田長對本轄區內“田長制”工作負具體責任,將保護利用任務落實到具體地塊。建立工作推進機構,省市縣三級設“田長制”辦公室,政府分管自然資源部門的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支持、嚴格考核獎懲等方面,穩妥有序推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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