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3號,以下簡稱《通知》),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資源部們對目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測繪單位依法按照《通知》規定審核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以下簡稱“復審換證”工作)。
按照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查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復審換證申請并作出決定。
按照計劃,2022年3月底,由自然資源部總結通報全國2021年復審換證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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