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立足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審批職責和行政服務事項,結合測繪地理信息管理,部署了6項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內容。一是開展測繪資質巡查。重點檢查測繪資質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辦公場所等測繪資質相關內容。二是開展測繪成果質量抽查。檢查測繪資質單位的測繪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或落實,及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標準執行情況。三是開展地理信息安全檢查。檢查涉密地理信息單位管理(包括地理信息成果的生產、保管、利用等環節)、提供地理信息服務的網站、移動應用程序(APP)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使用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資料的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等。四是開展地圖市場檢查。檢查本轄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相關部門網站,新聞媒體等公開版地圖管理情況,及酒店、圖書市場、旅游景區、房開企業等地圖使用情況。五是開展測繪成果匯交檢查。檢查測繪成果匯交制度執行情況,規范匯交行為,督促測繪單位及測繪項目出資人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六是開展測量標志分級分類管理。檢查測量標志分類保護和分級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指導各地做好測量標志分級分類管理和測量標志巡查工作。
《通知》要求,2022年度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由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測繪資質單位配合開展。一是營造良好氛圍。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通過召開會議、開展宣傳培訓等形式,廣泛宣傳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省自然資源廳通過貴州省電子政務網、廳門戶網站等媒介,發布全省自然資源管理相關信息,助力各地開展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二是開展調研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立足工作實際,綜合分析在行政審批、管理服務、信訪舉報中發現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問題,選取突出問題開展調研,解答業務工作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三是實施檢查抽查。省、市、縣級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確定2022年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名單,各級檢查、抽查同時開展,各類檢查、抽查內容同步進行。四是創新工作方式。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采取不打招呼、直擊現場的方式,對一些典型情況重點檢查。要采取一些必要手段,切實檢查測繪地理信息活動開展、安全生產和保密檢查、測繪標志點遷建、項目現場地圖使用等情況。五是查處違法行為。在開展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工作中,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做好證據收集,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通知》從宣傳發動及自查自糾、公布檢查名單、加強監管等方面對2022年度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進行了詳實的安排。另外,工作完成后,要求認真總結取得的成效、工作亮點、存在的問題等,為今后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通知》強調,一是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提高思想認識,將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當作一項重點工作來抓,要求始終秉持嚴格紀律、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以過硬的工作作風開展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二是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專人,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三是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優化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爭取相關部門支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明工作紀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抽樣、檢驗和質量評審工作要科學嚴密,不妨礙受檢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開展綜合監管服務工作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五是各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作為,全面掌握轄區測繪地理信息綜合監管服務推進情況,重大問題線索和案件,及時報送省自然資源廳,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通知》的印發,是落實部、省自然資源有關工作的具體安排部署,是推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打非治違”的有力舉措,為進一步夯實測繪地理信息領域依法行政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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