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自然資源監測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統籌利用衛星遙感、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以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監測對象,掌握各地類面積、范圍、分布和變化等情況,同時對城市國土空間開展自然資源細化和補充監測、人文地理要素監測。
針對地類變化,采集制作時相為6至7月的正射影像,套合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進行比對,分類提取地類變化信息,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水域、建設用地等變化信息。
針對城市國土空間,以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底圖,參考使用歷年地理國情監測、基礎測繪、數字城市和智慧城市成果,細化和補充相關內容,掌握自然資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類型、面積、范圍、分布和變化等情況,支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實施監督、城市體檢評估和用途管制等國土空間治理工作。監測對象包括濕地、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業服務業用地、工礦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14個一級類;同時,對2020年地理國情監測的水網、路網等地理要素進行監測更新。
針對地下空間,選擇具備條件地區開展城市地下空間、花崗巖地下空間、巖溶地下空間調查試點工作。圍繞地下空間調查監測評價,協同空間規劃、安全利用、用途管制、不動產登記等需求構建調查指標,獲取地下空間類型、規模、形態、埋藏深度、空間連通性、地質結構等信息,為建立健全地下空間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機制,開展全國地下空間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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