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自2000年施行至今,在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基礎測繪工作范圍、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已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為了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智慧城市建設,有必要及時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規。
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局長扈萬泰介紹,《草案》共61條,在《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的基礎上修改27條、刪除16條、新增37條。
在強化和落實管理職責上
《草案》明確了測繪地理信息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的編制。強調了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規定教育部門應當將國家版圖意識教育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加強愛國主義教育。明確了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明確了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的種類和具體要求。明晰了市、區縣兩級基礎測繪工作范圍。明確了遙感測繪、應急測繪等專門測繪要求。
在規范和促進市場作用上
《草案》明確了測繪資質、職業資格和作業證的管理規范以及測繪儀器設備檢定要求。強調了“多測合一”的成果運用。規范了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投標活動。對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匯交、保管、使用進行了全過程規范。強調了安全保密和質量管理要求。
在推進信息成果共享與發展上
《草案》對地圖的編制、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強調了建立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促進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社會化應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測繪地理信息產業,促進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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