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在編制規劃時,要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建立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完善全區統一、市縣同步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推進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及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息交互。統籌建設自治區、市、縣三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對所有國土空間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和“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的管制方式;對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重要海域和海島、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實行特殊保護制度,實行差別化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