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滿足一定技術指標的專門用于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的載荷,包括紅外成像設備、合成孔徑雷達和用于目標指示的激光器,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此外,在公告中具體指出了合成孔徑雷達的技術指標,即作用距離大于5千米(km),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合成孔徑雷達(SAR)(參考海關商品編號:8526109011):(1)條帶模式分辨率優于0.3米(m);(2)聚束模式分辨率優于0.1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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