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的安排,包括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三類。去年以來,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積極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的安排部署開展規劃編制工作,省、市、縣、鄉鎮四級分別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全面聚焦建設“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示范區”、打造“能源革命排頭兵”、構建“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三大目標,整體謀劃新時代山西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為山西省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為實現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山西提供有力支撐。
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是全省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總體性文件,也是對全國國土空間規劃和省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具體落實,同時,又是指導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山西省國土空間規劃主要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目標、建設用地規模、生態保護紅線控制面積、用水總量、城鎮體系布局、生態保護格局以及太原都市區潛力發展空間開發、文化魅力空間保護、礦山環境及采煤沉陷區治理、沿黃水土流失地區治理保護等內容。
《意見》指出,今后山西省將以“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系統推進用地預審、規劃選址及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加快營造“六最”營商環境,提升審批效能和監管服務水平。
同時,建立全省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實現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各類空間管控要素精準落地,逐步形成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推進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以及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息交互,各類涉及空間的要素都要在國土空間“一張圖”上進行統籌,不再新建其他平臺和系統。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重大意義,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明確責任分工、時間表和路線圖,落實工作經費,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監督考核,做好宣傳教育,形成合力。有關部門要研究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并加快研究制定適合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