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次專項督察以“三查”為主要內容:一是查各級地方主體責任履職是否到位,省州縣各級三調辦、各相關單位、各作業單位是否履職到位;二是查縣級調查是否真實;三是查已發現的問題是否進行了實地核實、整改。截至目前,督察組已在西寧、海東兩市,海南、海北、黃南、海西、果洛、玉樹六州及下屬各縣市開展了實地督察。
青海省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三調”政策和技術標準的認識,利用好此次自查自糾的機會,主動糾正問題;各地在初始庫修改完善階段要聚焦坡度圖、耕地屬性、濕地圖斑、流量異常、權屬核實、數據接邊6個方面摸排發現的問題,并對內業難以準確判定的情況及時赴現場核實。
青海省提出,各地區、各單位要再一次明確目標責任,按照“自查自糾”方案,確保全省“三調”成果質量自查自糾“摸實情、出實招、求實效”;充分認識專項督察工作對提升工作水平、提高“三調”成果質量的促進作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在統一時點這個節點上繼續修正數據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