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測繪是測繪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從這個分支學科的名稱,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海洋測繪的對象是海洋。盡管大海一片汪洋,由于海洋是由各種要素組成的綜合體,因此海洋測繪的對象可以分解成各種現象。這些現象可分成兩大類,就是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自然現象是自然界客觀存在的各種現象,如曲曲折折的海岸,起伏不平的海底,動蕩不定的海水,風云多變的海洋上空。用科學名詞來說,就是海岸和海底地形,海洋水文和海洋氣象。它們還可以分解成各種要素,如海岸和海底的地貌起伏形態、物質組成、地質構造、重力異常和地磁要素、礁石等天然地物,海水溫度、鹽度、密度、透明度、水色、波浪、海流,海空的氣溫、氣壓、風、云、降水,以及海洋資源狀況等。人文現象是指經過人工建設、人為設置或改造形成的現象,如岸邊的港口設施——碼頭、船塢、系船浮簡、防波提等,海中的各種平臺,航行標志——燈塔、燈船、浮標等,人為的各種沉物—一沉船、水雷、飛機殘骸,捕魚的網、柵,專門設置的港界、軍事訓練區、禁航區、行政界線—一國界、省市界、領海線等,還有海洋生物養殖區。這些現象,包含有海洋地理學、海洋地質學、海洋水文學和海洋氣象學等學科的內容。
海洋測繪不僅要獲取和顯示這些要素各自的位置、性質、形態,還包括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和發展變化,如航道和礁石、燈塔的關系,海港建設的進展,海流、水溫的季節變化等。
由于海洋區域與陸地區域自然現象的重要區別在于分布有時刻運動著的水體,使它的測繪方法與陸地測繪方法有明顯的差別,因此陸地水域江河湖泊的測繪,通常也劃入海洋測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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