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昆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的意見》。
為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解決老城區環境品質下降、空間秩序混亂、歷史文化遺產損毀等問題,《意見》提出全面挖掘歷史文化內涵,拓展歷史名城保護內容加快保護規劃編制進度,提高編制水平科學建立健全遺產保護與利用的公共政策扎實建立歷史文化名城長效保護管理機制落實名城保護條例、保護規劃和實施行動計劃。
其中,明確建立名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監督平臺。
有序推進昆明歷史文化名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通過信息化手段,完成歷史文化資源的數字化采集,建立歷史文化資源數據庫,提高保護管理水平。在我市已建成市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開發各縣(市)、區和管委會的系統接口,補充完善各縣(市)、區和管委會的歷史文化資源,逐步實現我市歷史文化名城地理信息系統的全覆蓋以及資源共享。
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動態監管系統,加強制度保障,完善監管體系,對日常管理進行定期檢查,更好的落實保護規劃。建立保護工作定期通報和重大事件限時上報的制度。
聲明: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